本采购项目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垃圾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H-XB-2022008-1
3.采购范围:采购垃圾车1台,包含但不局限采购设备的产品、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税费、利润、首年车辆保险费、车辆上牌、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符合验收要求。
6.质保期:整车质保1年。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为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
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含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信息)。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hnhkgtzcgpt.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公布供应商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询比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的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在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hnhkgtzcgpt.com/)提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报价文件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兴港版)”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帮助中心--平台手册 ”栏目内下载《郑州航空港不见面大厅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签到;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371-60870495。
5.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询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梁州大道526号
联 系 人:王腾
联系电话:18638293853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英豪、兰启航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电话:0371-86688491转622
电子邮箱:hxzxzbbc@126.com